(十九)文化成绩录取控制线:在不低于180分的基础上,由各招生院校根据本校实际情况综合确定本校文化成绩录取控制线。
体育专项成绩录取控制线:在不低于40分的基础上,由各招生院校根据本校实际情况综合确定本校专业成绩录取控制线。
(二十)对具备一级运动员技术等级称号的考生,招生院校可在院校文化成绩最低录取控制线下降低30分录取;对具备运动健将技术等级称号的考生,招生院校可在院校文化成绩最低录取控制线下降低50分录取。
(二十一)在达到院校文化和体育专项成绩最低录取控制线的基础上,各招生院校根据考生的文化成绩(折合百分制后)和体育专项成绩3:7的比例进行综合评价,计算考生录取综合分。具体公式:综合分=(文化成绩/6)×30%+体育专项成绩×70%。综合分计算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采用四舍五入计数保留法。
(二十二)招生院校根据本校生源情况和专业需求分项目制定招生计划(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各招生项目不得合并),录取控制线上的考生按照综合分由高到低录取。院校依据梯次顺序,优先录取一志愿,未完成学校招生计划的院校,再录取二志愿。
(二十三)招生院校应于2023年5月27日前确定拟录取名单,并上传至“体育单招系统”。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应于2023年5月31日前通过“体育单招系统”下载经相关招生院校公示的拟录取名单,协助招生院校办理相关录取手续。
(二十四)考生若已报名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志愿并被录取,不得放弃录取资格,同时不再参加普通高考及高校高水平运动队的录取。
(一)按照本办法招生的高校统称为招生院校。2023年运动训练专业招生院校共有117所,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院校共有58所,具体见附件。
(二)运动训练专业招生项目为:
冬季项目:速度滑冰、短道速滑、花样滑冰、冰球、冰壶、越野滑雪、高山滑雪、跳台滑雪、自由式滑雪(空中技巧、雪上技巧)、单板滑雪(平行大回转、U型场地)、冬季两项。
夏季项目:射击、射箭、场地自行车、公路自行车、山地自行车、BMX小轮车、击剑、现代五项、铁人三项、马术、帆船、赛艇、皮划艇静水、皮划艇激流回旋、冲浪、蹼泳、滑水、摩托艇、举重、摔跤(自由式、古典式)、柔道、拳击、跆拳道、空手道、田径、游泳、公开水域游泳、跳水、水球、花样游泳、体操、艺术体操、蹦床、技巧、手球、曲棍球、棒球、垒球、足球(十一人制)、篮球*、排球、沙滩排球、乒乓球、羽毛球、网球、橄榄球*、高尔夫球、围棋、象棋、国际象棋、登山、攀岩。
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项目为:
武术套路、武术散打、中国式摔跤。
(*注:篮球项目考生使用篮球或三人篮球运动员技术等级证书均可报名,按照篮球项目考试方法与评分标准参加篮球专项考试。橄榄球项目考生使用七人制或十五人制橄榄球运动员技术等级证书均可报名,按照七人制橄榄球考试方法与评分标准参加橄榄球专项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