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中学业水平考试俗称“小高考”,是学生和家长都不可小觑的考试,因为它的成绩直接影响到高考的录取结果。学业水平考试各省市每年组织2次,时间在每学年上下学期结束前进行。考试科目为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信息技术和通用技术。
学生在校期间可以多次参加同一科目考试,成绩按最高一次记录。不能按时毕业的学生,允许离校后继续参加考试,所有学生的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均由学校记入学籍档案(纸质与电子档案),并与学生的综合素质评价报告并列呈现。学业水平考试各科目的卷面满分值为100分,成绩公布采用等级分,各科公布成绩分为A、B、C、D四个等级。
《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实验)》所设定的科目均列入学业水平考试范围。语文、数学、外语、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等科目考试,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组织。艺术(或音乐、美术)、体育与健康、通用技术、信息技术考试,可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定统一要求,确定具体组织方式。
在实行高考综合改革的省(区、市),计入高校招生录取总成绩的学业水平考试3个科目,由学生根据报考高校要求和自身特长,在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等科目中自主选择。学生可以在完成必修内容的学习,对自己的兴趣和优势有一定了解后确定选考科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