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级学院是大学实行的校、院两级管理模式中的第二级(学院制),因此称为二级学院,学院或系是构成大学的最基本的教学和行政单位。
二级学院分为两种不同类型。一是指普通高等学校中,由高校统一管理的二级教学单位;二是指普通高等学校设立,但以民办机制进行运作和管理的独立二级学院,即独立学院。
二级学院不等于独立学院。大学下设的部、院、系,是学校的有机单元,由大学统一管理。而独立二级学院虽由公立大学设立,但以民办机制进行运作和管理,其经营管理模式介于公立大学和民办大学之间,有别于大学下设的二级学院。
独立二级学院是指引进社会资金,由本科院校成立或帮助成立的独立核算、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独立校园校舍,进行独立教学管理并实施学历教育的学校,原则上为本科。通过普通招生,适当降低录取分数线,同时提高收费标准。
独立二级学院由公办大学设立,但以民办机制进行运作和管理,依附于公办大学,又不完全等同于大学里的院系部。在收费上,独立二级学院按照国家有关民办高校政策制定收取,一般比本部高校学生高。
独立二级学院属性不一,分为“国有民办”和“合资合作办学”。其中“国有民办”独立二级学院,依附公办普通高校,影响相对较大,开办之初,依托公办重点院校的学科专业、师资队伍、教学实验设施和教学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