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录取工作由市教育局统一组织各县区及招生学校,根据考生志愿,按照“3+4”艺术本科院校,五年制高师院校和五年制、三二连读高职院校的学前教育专业,普通高中学校,五年制、三二连读高职院校的非学前教育专业和技工院校高级技工班,中等职业学校和技工学校志愿顺序通过平台择优录取。
此外,招生计划实行“批次清”的方式,首先录取前面批次的志愿,本批次招生计划录取完成后,再录取后面批次的招生计划;如本批次招生计划未完成,实行征集志愿补录,征集志愿补录工作结束后,再进行下一批次招生计划的录取工作。值得考生注意的事,考生一经录取,一律不退档,不换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