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第6条明确,全面实行公民同招,即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和民办学校都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同步登记报名、同步招生录取、同步注册学籍,目的是坚决杜绝义务教育学校提前招生和掐尖招生。这个“同步”,并不一定是在“同一天”,而是指“同一个时间段”。《通知》要求,招生时间一般安排在5月中旬至8月中旬,预计不得早于5月1日,具体招生时间由各设区市和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研究确定。
根据中央26号文件“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实行电脑随机录取”的规定,从今年开始,江苏将和全国其他省市一样,幼升小、小升初,民办学校凡是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的,将全部实行电脑随机派位录取。民办九年一贯制学校初中招生在保证小学直升需求后仍有余额且多余名额少于报名人数的,也要采取电脑随机派位的方式。当然,如果民办学校的报名人数未超过招生计划数,则一次性全部录取,不需要进行电脑随机派位。
《通知》明确要求,电脑随机派位由审批地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组织实施,具体操作规则由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制定,无论民办还是公办学校均不得自行组织电脑随机派位。电脑随机派位必须有公证机构参加,全程接受社会监督,派位结果要实时向社会公开。
具有当地户籍,年满6周岁的适龄儿童和小学应届毕业生,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招生信息平台向所属施教区的公办小学和初中报名。公办学校根据招生信息平台报名情况进行资格初审后,通过入户调查等方式,查看相关证件原件和居住情况,审核符合入学条件后,报县区教育行政部门确认后,由学校发放义务教育派位证。适龄儿童少年凭派位证在规定时间内到相关学校报到入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