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的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物理、化学、生物、道德与法治、历史、地理、体育与健康、音乐、美术、综合实践活动(信息技术教育)、生命安全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共15科。
综合实践活动(研究性学习、社区服务与社会实践以及劳动与技术教育)的学习情况,统一记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相关内容。
语文、数学、外语(含听说测试)实行纸笔分卷考试。卷面分值分别为120分。
道德与法治和历史、物理和化学、地理和生物分别实行纸笔合卷笔试(均为闭卷)。各科卷面分值为:物理70分,道德与法治、历史各60分,化学、生物、地理各50分。
物理、化学、生物实验操作考试,包括现场操作和实验报告撰写,每科10分,共30分。
体育与健康实行现场测试和平时考核相结合的考试方式。平时成绩15分(3个学年,每学年5分),现场测试35分,总分50分。
音乐、美术实行纸笔测试、实践测试和平时考核相结合的考试方式。音乐纸笔测试60分(含视听测试30分),实践测评30分,平时考核10分(5个学期,每学期2分),总分100分。美术纸笔测试35分,实践测评50分,平时考核15分(5个学期,每学期3分),总分100分。
综合实践活动(信息技术教育)实行纸笔测试、技能测试和平时考核相结合的考试方式,纸笔测试和技能测试统一机考。纸笔测试和技能测试各40分,平时考核20分(4个学期,每学期5分),总分各100分。
生命安全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实行合卷统一机考,各50分,总分100分。
语文、数学、外语、物理、化学、道德与法治、历史7科纸笔测试安排在九年级第二学期,时间为每年6月20—21日。
音乐、美术、生命安全教育、心理健康教育、综合实践活动(信息技术教育)考试及体育与健康现场测试、理化生实验操作测试,安排在九年级第二学期,时间为每年3—4月份。
生物、地理考试时间安排在八年级第二学期,时间为每年6月22日。
外语(听力考试)于每年6月20—21日与纸笔测试同时进行,外语(口语测试)待条件成熟后组织实施。
语文、数学、外语、物理和化学、道德与法治和历史,均以卷面原始分计入招生录取总分。
理化生实验操作、体育与健康,以原始得分计入招生录取总分。
生物和地理(合卷)、音乐、美术、生命安全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合卷)、综合实践活动(信息技术教育)按80分及以上、79—70分、69—60分、59分以下为A、B、C、D四个等级呈现。以等级方式纳入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依据。
综合素质各维度评定为C等或以上、所有科目学业考试成绩合格的毕业年级学生,方可授予初中毕业证书。学业考试成绩不合格的学生,按科目种类申请参加由区教育局7月10日前组织的一次补考。
报考普通高中学校的学生,其以等级形式呈现的成绩中,最多只允许有一个最低等级(D等)成绩的科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