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专生可以当兵,但是需要毕业后才能参加。应征农业户口青年,要具备初中以上文化程度,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的农业户口青年,将优先批准入伍;非农业户口青年必须具有高中(含职高、中专、技校)以上文化程度;企业单位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的优秀青年职工(含工人、管理和技术人员)、事业单位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的工人、非学历教育民办大学的在校生、高等学校接收的无学籍学生及在各类高考补习班的青年也在征集之列。
完成征兵任务确有困难的偏僻农村,应征农业户口青年的文化程度可放宽到小学;乡镇非农业户口青年的文化程度可放宽到初中;应征的女青年应是2002年应届普通高中毕业生。
在年龄上,女青年为2002年年满18至19岁。为适应部队一些特殊专业的需要,根据本人自愿,也可征集年满17岁的女青年入伍。
征兵工作会议指出,有关部门将给具有大、中专毕业文凭的高素质新兵以优待,鼓励他们应征。征兵政审、体检等工作要求也更为严格。
对国家统招的大、中专毕业生待分配人员,有关部门将实行“先定位、后入伍”的办法,在其入伍前为其确定效益较好的企事业单位,并保持干部身份。
大、中专毕业的职员、企事业单位青工服义务兵役期间,其所在单位全额发给工资。青工退伍后,有条件的可在本单位、本系统内调整到较好的岗位或部门。非学历教育民办大学在校生、高等院校无学籍学生、在各类高考补习班学习的青年应征入伍后,所在学校必须退还其集资费、学杂费等费用。
民办大学及高等院校有条件的,应提供函授服务,帮助其完成学业。家在城镇的退伍后,各级政府和退伍安置部门必须证其第一次就业,实行同等优先;家在农村的退后,有条件的县(市、区)可选拔其中优秀者充到乡镇、村办企业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