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适合家委会的家长要有沟通能力、任劳任怨。
2.要有爱心、热心、大公无私的精神。
3.家长委员会成员应具有正确的教育观念,关注幼儿教育,富有奉献精神,有一定的组织能力和协调能力,善于听取意见,办事公道,责任心强,能赢得广大家长的信赖与支持。
4.家委会成员每个人都各司其职。
1、为让学生更加快乐地学习,组织、管理、落实“阳光午间活动“,建立“爱心妈妈书架”。
2、了解各年级、各班家委会的工作情况,每学年评选一次优秀家委会。
3、校级家委会常委每月至少召开一次定期会议;校级家委会每学期至少召开一次定期会议。
4、每年一次向全体家长报告校家委会工作(全校家长会上报告)。
5、筹措必要的活动经费,如“爱心妈妈书架“购书等,对经费的使用进行管理和监督,实行财务公开。
建设现代学校制度、完善中小学学校管理制度,推进家长委员会建设是重要一环。其意义如下:
建设家长委员会是完善中小学民主监督制度的需要。中小学校作为以育人为宗旨的公共服务机构,是独立的社会法人,其健康和谐运行,除了国家权力机关的依法监督、政府教育行政部门的行政管理之外,离不开外部力量的社会监督。《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与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要求:“完善教育信息公开制度,保障公众对教育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中小学生家长作为学校教育对象——学生的监护人,自然成为学校教育的利益相关方,有权利了解、监督学校的办学状况。
以上就是小编为大家找来的家委会相关内容,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