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我市应届初中毕业生持户口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持《山西省流动人口居住证》)以学校为单位集体办理报名手续。各学校统一到市、县(市、区)教育局学籍管理部门审查学籍,再到县(市、区)招考办审查户籍及相关报名资料,审查合格后,领取中考考生报名号和初始密码。4月1日18:00之前由中考考生本人登陆“临汾招考网”(网址www.lfzkw.cn ) 完成网上报名。
2、在外地就读的我市户籍应届初中毕业生,若回我市参加中考,需本人写出申请,并持户口薄、初中就读学校所在县(市、区)教育局学籍证明,到户籍所在县(市、区)招考办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后领取考生报名号和初始密码。4月1日18:00之前登陆“临汾招考网”(网址 http://www.lfzkw.cn/)完成中考网上报名。
3、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和我市户籍的非应届初中毕业生持户口证件、学历证件到居住地所在县(市、区)招考办,领取中考考生报名号和初始密码。4月1日18:00之前登陆“临汾招考网”(网址 http://www.lfzkw.cn/ )完成网上报名。中考报名结束后,由市教育局基教、职教学籍管理部门进行学籍审核,不合格者取消中考报名资格。
4、符合下列条件的中考考生报名时,需持有关部门出具的留有存根的正式证明:
(1)、烈士子女须持省民政厅的证明;
(2)、因公牺牲的人民警察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人民警察子女,须持省公安厅的证明;
(3)、归侨青年、华侨子女、归侨子女须持省侨务办公室的证明;
(4)、台湾省籍中考考生须持省对台办公室的证明;
(5)、少数民族中考考生须持本人居民户口本原件,16周岁以上的考生还须出示居民身份证原件;
(6)、农村独生子女须持县(市、区)计生委的证明。
(7)、军人子女须持省军区政治部的证明,由中考考生家长联系所在部队上报山西省军区政治部。
(8)、下列中考考生报名时应交验其获奖证书:
应届初中毕业生在(2015年5月5日前)初中阶段受省、市表彰的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参加“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和“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初中阶段获省一等奖且证书上盖有“山西省中小学生竞赛活动管理专用章”的优胜者;参加省教育厅和省体育局联合举办或批准的中学生田径、游泳、篮球、排球、足球、乒乓球、跆拳道、国际象棋、中国象棋、围棋、健美操体育比赛项目获单项前六名或集体前三名的主力队员(以省教育厅和省体育局组织比赛的秩序册、成绩册和注册卡为依据);参加市教育局和体育局联合举办的市级体育运动会获单项前六名或集体前三名的主力队员;以上中考考生填写“获奖考生登记表”,由所在学校及有关部门签字盖章,再由各县(市、区)招考办统一交市招考办汇总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