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艺术类高中学校”批次,设1个学校志愿栏,考生可从艺术类高中学校中选报1个志愿学校。填报此类学校志愿须是参加所报学校专业考试合格的考生。
(2)市内六区考生
在“9所市重点高中学校”批次,设2个学校志愿栏,考生可从南开中学、天津一中、耀华中学、新华中学、实验中学、天津二中、天津三中、天津七中、天津中学9所学校和实验中学王克昌班中选报2个志愿。
在“其他高中学校”批次,设12个学校志愿栏,考生可从面向市内六区招生和面向全市招生的高中学校中选报12个志愿学校。考生填报的志愿学校应不少于5个,所填报的志愿中其学校所属区应不少于2个。
(3)市内六区以外区考生
在“市教委直属重点高中学校”批次,设1个学校志愿栏,考生可从分配到本区的南开中学、天津一中、耀华中学、天津中学的招生名额中选报1个学校志愿。
“其他高中学校”批次,设12个学校志愿栏,考生可按照本区中招办规定的办法填报普通高中志愿学校。其中,至少可以填报2个面向全市招生的民办学校志愿。
户籍和学籍不在同一区(含滨海新区塘沽、汉沽、大港、油田、开发区、生态城、保税区、高新区、铁厂,不含户籍和学籍同在市内六区者),且已在报名时登记回户籍区参加升学的考生,应回户籍所在区填报志愿参加录取。回户籍区升学的考生,须在6月下旬到户籍所在区中招办办理回户籍升学审核手续。蓝印户籍考生和户籍、学籍同在市内六区的考生不得回户籍区填报志愿和参加升学。
中考录取是分分清,如果考生报考志愿的学校,各志愿之间的差距不合理,要么白白浪费志愿,要么造成成绩和录取学校不匹配的现象。
例如,某考生的第二、三、四志愿,上一年度的录取分数线分别是511、510、502分,这就是不合理的顺序,如果511分不能被录取,那么510分也很可能不会被第三志愿录取,而第三、四志愿之间的差距过大,这中间的学校就与该考生无缘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