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日,区教委统一组织电脑摇号。摇号过程全程接受监督。电脑摇号结果产生后,将发送手机短信通知幼儿监护人登录系统查询摇号结果。经摇中的幼儿监护人须在4月3日17:00前登录系统进行确认,未确认视为自动放弃。
双胞胎(多胞胎)子女可在以下两种方式中任选其一进行申请,一经选定不得更改。第一种方式:可以以其中一个孩子身份证号登记,进行捆绑申请。一经摇中,视为均被同园摇中;第二种方式:可以以多个孩子身份证号分别登记,分别申请学位。独立参与摇号,以各自摇号结果确定。
小区有配套公办幼儿园的,申请学位须满足以下条件:适龄幼儿具有本小区户籍且户主为父或母;产权人必须为父(母、幼儿)且具有完全产权;完全产权地址、户籍地址与实际居住地址一致。3月17日—3月19日,按照幼儿园要求带上适龄幼儿与其法定监护人的同一户口簿原件、复印件(1份),房屋产权证明(如不动产权证、房产证、房屋权属证明等)原件、复印件(1份),《预防接种证》原件及幼儿园要求的其他材料,进行现场信息登记及审核。如符合条件的小区业主子女人数超出招生计划,则以适龄幼儿户籍迁入现住址的时间先后顺序录取,额满为止,与现场信息登记审核的先后顺序无关。
公办幼儿园为公租房小区配套幼儿园的,招收公租房小区租赁户的子女。租赁户及其子女应均是该公租房的共同承租人,且幼儿及其至少一方法定监护人的实际居住地与所申请的公租房地址一致。根据幼儿园安排申请学位。
非沙坪坝区户籍适龄幼儿可通过以下方式申请学位:可自行联系周边民办幼儿园,了解入园事宜;4月16日后可咨询周边公办幼儿园,了解入园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