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录取依据主要看“两证”,即户籍证(户口本)和房产证。儿童少年及其法定监护人的户籍证信息确定在哪个县(市、区)就读,儿童少年或法定监护人的房产证信息确定在哪所学校就读。
二、流动人口中具备以下条件的,可以申请其随迁子女在全日制公办中小学就读:
(一)已在流入地申报居住登记和申领了居住证的流动人口。
(二)在居住地务工就业,且至少一人与所在工作单位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或在襄阳经商并取得工商营业执照的;
(三)在居住地购买成套住房或有固定的住所且签订一年以上住房租赁协议的。
说明:平台对每一所公办学校录取时,系统根据申请人提供的身份、户籍、房产等相关有效证件,运用大数据比对技术(公安部门数据比对户口簿、身份证、居住证等,房管部门数据比对有无房产和房产权证的真伪,卫健部门数据比对出生年龄和法定监护人信息,工商部门数据比对营业资质,人社部门数据比对社保缴纳及务工信息等),按照批次先后顺序,依次自动录取,额满为止。平台即时将录取过程和结果通过手机向申请人推送。
1、户籍本地区的适龄儿童
① 户口簿(监护人及小孩)原件、复印件一份;
② 房产证或购房合同(监护人)原件、复印件一份。
2、持有本地区居住证的随迁子女
① 居住证(监护人)原件、复印件一份;
② 户口簿(监护人及小孩)原件、复印件一份;
③ 住房证(监护人)或租房合同原件、复印件一份。
3、户籍在本地区的防疫一线医务人员子女
① 户口簿(监护人及小孩)原件、复印件一份;
② 房产证或租房合同(监护人)原件、复印件一份;
③ 经所在单位审核、公示并盖章的公函等证明材料。
4、落户本地区的留汉大学生子女
① 适龄儿童户口簿原件、复印件一份;
② 监护人户口簿原件、复印件一份;
③ 监护人房产证(购房合同)或租房合同原件、复印件一份。
5、本地区房屋拆迁人子女
① 户口簿(监护人及小孩)原件、复印件一份;
② 监护人持有的六年内拆迁证明、房产证原件等资料、复印件一份。
6、因疫情影响无法及时办理不动产权证书以及落户或户口迁移手续的购房人子女
① 户口簿(监护人及小孩)原件、复印件一份;
② 监护人商品房买卖合同原件、复印件一份;
③ 监护人书面承诺:补齐相关手续,未按承诺补齐的,接受教育部门为其子女继续接受义务教育的学校调整。
7、港澳台居民子女
① 居住证(监护人)原件、复印件一份;
② 身份证件(适龄儿童)原件、复印件一份;
③ 住房证(监护人)或租房合同原件、复印件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