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北京海淀区幼升小招生条件还未公布,请参考2023年北京海淀区幼升小招生条件。
(1)适龄儿童具有海淀区户籍,在海淀区实际居住;
(2)适龄儿童具有本市其他区户籍,法定监护人在海淀区具有本人的合法房产,且实际居住在海淀区;
(3)具有本市其他区户籍的无房家庭,法定监护人长期在海淀区工作、居住,符合在海淀区连续单独承租住房并实际居住3年以上、在北京市住房租赁服务平台登记备案,法定监护人一方在海淀区合法稳定就业3年以上等条件;
(4)海淀区台办认定的台胞子女、海淀区侨务部门认定的华侨子女、国家或北京市博士后管理部门认定的在京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子女、符合随军进京落户条件正在办理随军手续的现役军人子女、父母一方有本市常住户籍或持有《北京市工作居住证》的适龄儿童;
(5)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需提供本人在京务工就业材料、在京实际住所居住材料、北京市居住证(或北京市居住登记卡)及全家户口簿等相关材料,并通过居住地所在街道办事处或镇人民政府会同相关部门的联合审核。
(1)海淀区户籍的适龄儿童由北京市公安部门进行信息审核,信息验证通过后,打印《信息采集表》,具有海淀区入学资格。
(2)本市其他区户籍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在海淀区具有本人的合法房产,且实际居住在海淀区,由住建部门审核法定监护人房产信息,审核通过后,打印《信息采集表》,具有海淀区入学资格。
(3)本市其他区户籍的无房家庭适龄儿童由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市公安局、区人力社保局以及居住地所属学区联审,审核通过后,打印《信息采集表》,具有海淀区入学资格。
(4)按海淀区户籍对待的适龄儿童由居住地所在学区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打印《信息采集表》,具有海淀区入学资格。其中,华侨子女、台胞子女注册基本信息后须到海淀区台办和海淀区侨务部门进行审核。
(5)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根据区政府有关规定,由居住地所在街(镇)及相关部门联合审核,审核通过后,打印《信息采集表》,具有海淀区入学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