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29年P.布给从实验中得出吸收定律,1760年J.H.朗伯用一个简单的假设推出相同的结果。假设频率为v,光强为I的单色准直光束在物质中垂直经过厚度为dl的薄层时,光强的减弱dI正比于I与dl的乘积,
则积分可得
Io表示光束刚进入物质中时的光强,l表示光束垂直通过的物质层的厚度,c称为物质对该频率光的线性吸收系数,其值可由实验测定。式(1)称为布给-朗伯定律。
布给从实验观察中曾指出,对于光的吸收,重要的不是物质层的厚度而是光通过的物质层中包含的吸收物质的质量,1852年A.比尔用实验证明,对于气体或溶解于不吸收的溶剂中的物质,线性吸收系数c正比于单位体积中的吸收分子数,也就是正比于吸收物质的浓度с,
因而吸收定律可以写作如下形式(比尔定律)
式中x与浓度无关的比例常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