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符合以下各类条件且报考普通高中,高职院校,中高职“3+2”连读、中高职“3+2”分段培养试点班的考生,在录取时给予在各考试学科原始分总分上相应加分照顾(符合多项的,只能享受最高的一项,加分名单将予公示):
1.革命烈士子女,全国公安、司法系统烈士子女,加20分。
2.一级、二级英雄模范和因公牺牲公安、司法行政机关人民警察子女,加10分。
3.符合以下情况之一者,加5分。
(1)现驻三沙市的军、警部队现役军人和有关单位干部职工(驻岛时间达半年以上)的子女;
(2)全国公安、司法系统一级至四级因公伤残的人民警察子女;
(3)见义勇为牺牲人员的子女,见义勇为伤残且伤残等级为1—4级的人员或子女;
(4)海南省农村独生子女户、纯二女结扎户的子女。
(二)军人子女符合《海南省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办法》的,按该办法给予对应降分录取待遇,不重复享受上述第(一)条中的加分待遇。
(三)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符合《应急管理部·教育部关于做好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及其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通知》的,按该通知参照军队和武警部队的教育优待标准执行。
1、适时做好系统性复习
一个星期、一个月下来,或是学完了一单元新知识,一定要把各科知识整理归类,系统复习,俗称“梳辫子”,经常这样把所学的知识条理化,久而久之,我们所学知识就很清晰地印在大脑里。
2、复习要有定期计划,注意分配好复习时间
每个星期的每一天对各门功课的复习都要作出明确的安排,在时间的分配上要处理好各门功课的关系。
3、结合实际设立目标
复习要有切合自己实际学习能力的目标,并且有达不到目标的自我处罚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