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符合以下各类条件且报考普通高中,高职院校,中高职“3+2”连读、中高职“3+2”分段培养试点班的考生,在录取时给予在各考试学科原始分总分上相应加分照顾(符合多项的,只能享受最高的一项,加分名单将予公示):
1.革命烈士子女,全国公安、司法系统烈士子女,加20分。
2.一级、二级英雄模范和因公牺牲公安、司法行政机关人民警察子女,加10分。
3.符合以下情况之一者,加5分。
(1)现驻三沙市的军、警部队现役军人和有关单位干部职工(驻岛时间达半年以上)的子女;
(2)全国公安、司法系统一级至四级因公伤残的人民警察子女;
(3)见义勇为牺牲人员的子女,见义勇为伤残且伤残等级为1—4级的人员或子女;
(4)海南省农村独生子女户、纯二女结扎户的子女。
(二)军人子女符合《海南省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办法》的,按该办法给予对应降分录取待遇,不重复享受上述第(一)条中的加分待遇。
(三)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符合《应急管理部·教育部关于做好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及其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通知》的,按该通知参照军队和武警部队的教育优待标准执行。
1、看课本
最后的几十天,一定要回到课本,对知识点进行系统的复习和梳理。要对着课本看,把知识点看细,看明白。看课本是一项基本功,也是被绝大多数人忽视的基本功,这项基本功,要一直坚持做到最后。最后十几天,一定要争取再把课本看一遍。
2、查缺补漏,熟悉基础题型
看课本并进行归类整理,在看书和整理的过程中,要辅助的做一些基本题型。最后阶段的复习,要从整体上把握,你可以浏览一下近几年中考试题,分析一下频繁出现的热点题型,梳理各学科的知识系统,从例题上找做题技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