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次(含提前批、第一批、第二批)填报志愿时间:6月28日-7月6日中午12:00;7月7日-10日中午12:00为市县(单位)中招办和学校核查考生志愿信息、完善考生纸质档案和电子档案时间。第一批B段修改志愿时间:7月25日-26日下午16:00。
第二次(含第三批)填报志愿时间:8月3日-5日下午16:00。
8月7日前为市县(单位)中招办和学校核查考生志愿信息、完善考生纸质档案和电子档案时间。
志愿表中有一栏“征求志愿”栏,考生应在该栏目中填上“愿意”或“不愿意”,明确表示自己的态度。各区县招办在招生后期对一批还未被志愿学校录取,志愿表中又表示愿意征求志愿的考生发出通知,让这部分考生在尚有空额的学校中再次运作,给线下考生再一次选择的机会,招办不会因为考生愿意“征求志愿”而随意将考生作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