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省提前批:全市考生可选报每批次的任一类别一所志愿学校。
2.市提前批:
提前第一批次,全市考生可选报一个志愿学校。
提前第二批次(特长生志愿),特长生专业测试合格的考生,可以填报一所志愿学校(不得超出参加专业测试的高中学校招生范围)。具体填报要求见《南阳市教育局关于2021年普通高中招收体育、艺术特长生的通知》(教体卫艺〔2021〕135号文件)。
3.县志愿批:按照志愿设置批次,由县教体局按要求组织填报。
4.中心城区志愿批:第一批次志愿,考生可在17所招生学校中同时选报第一、第二两个志愿学校,且两个志愿学校不能为同一所学校。第二批次志愿,考生可在11所招生学校中选报一个志愿学校。第三批次志愿,考生可在20所民办普通高中学校中选报一个志愿学校。考生报考第一批次志愿学校时,必须在“是否同意调剂”一栏填写自己的意见。
省提前批、市提前批、县志愿批(中心城区志愿批),考生可同时兼报。前一批次已被录取,不再参与下一批次投档。
1.省提前批:由省教育厅组织录取,7月12日前录取结束。
2.市提前批:先录取面向全市提前第一批次,再录取提前第二批次(特长生志愿);提前第一批次被录取后,不再参与提前第二批次的录取。由市教育局按照录取原则发档,学校审查确认,市教育局批准。7月15日前录取结束。
3.第一批次志愿:各县教体局按照志愿方案批段先后顺序、录取原则发档,学校审查确认,县教体局批准。
中心城区实行分学校划线、同批次进行、一次性录取的办法实施。录取考生时按照第一、第二志愿的顺序进行,若考生达到第一志愿学校录取分数线,则不考虑第二志愿学校;若达不到第一志愿学校录取分数线,则参加第二志愿学校的录取,录取时按照分数由高到低统一排序,择优录取。若考生达到第一批次志愿学校分数而未被录取的考生,由市教育局招生录取部门按考生“是否同意调剂”意见,调剂到第一批次录取缺额学校。一经调剂,不再调录。若考生达不到第一批次志愿学校录取分数,可参加第二批次志愿学校录取。
省、市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先录分配生、再录统招生。7月26日前录取结束。
4.第二批次志愿:县志愿批和中心城区志愿批,实行分学校划线,一次性录取。8月6日前录取结束。
5.第三批志愿,所有志愿学校分学校划线,一次性录取,8月20前录取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