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录取进程。四区和高新区民办高中,以及四区和高新区以外民办高中单独面向四区和高新区招生计划,录取分3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于7月10日第一次公布投档结果;第二阶段于7月18日公布“分数带”志愿投档结果;仍然有缺额的学校,可以于7月19日至21日进行第三阶段缺额申请录取。
(二)各阶段录取投档结果确认办法。第一阶段于7月10日公布投档结果后,四区和高新区考生须于7月10日14:00至12日20:00(10日、11日2天23:30至次日6:00将暂时关闭网报系统)前通过民办教育平台完成缴费,以确认投档结果。
第二阶段于7月18日公布投档结果后,四区和高新区考生须于7月18日20:00前通过民办教育平台完成缴费,以确认投档结果。
7月19日至21日进行第三阶段缺额申请录取。四区和高新区的考生可按照相应高中学校招生简章中公布的方式,与相应四区和高新区民办高中,以及四区和高新区以外有单独面向四区和高新区招生计划的民办高中取得联系,通过登陆学校网站等方式,采取非现场方式报名。相应民办高中汇总考生报名信息,报中考录取平台进行审核,达到市局相应民办高中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且未被录取的考生可以进行投档。考生在市中考平台查询到投档结果后,须于7月21日17:00前,通过民办教育平台完成缴费,以确认投档结果。
(三)四区和高新区以外考生报考四区和高新区的民办高中。7月19日至21日进行第三阶段缺额申请录取期间,四区和高新区以外的考生,报名四区和高新区民办高中缺额申请录取的,按照与四区和高新区考生报考四区和高新区民办高中相同方式操作,考生应达到生源区市的民办高中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且未被其他学校录取。
(四)四区和高新区民办高中录取结果确认。各阶段录取时,已投档考生按规定时间完成缴费的,考生录取状态由“已投档”变更为“已录取”,录取结果被确认。未在相应阶段规定时间前完成缴费确认投档结果的,则视为放弃投档结果,投档结果将被自动取消。
(五)关于报考四区和高新区以外其他民办高中。四区和高新区的考生报考四区和高新区以外其他民办高中,或者四区和高新区以外的考生报考四区和高新区以外民办高中的,按照相应民办高中所在地教体局的规定执行。
(六)民办教育平台缴费具体办法。具体操作指南请详细阅读网站(www.qdmbjy.com)提示及《民办高中缴费明白纸》(见文末“阅读原文”)。如遇缴费问题,请咨询:15806391532;如遇平台登录技术问题,请咨询青岛民办教育平台:13024781060;如遇招生政策问题,请咨询市招考院中招处:857862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