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界定青少年年龄在18岁以下的青少年处对象,归属于早恋。在我国早恋的均值年龄是十四岁。有关多早才算是早恋,现阶段针对这个问题沒有广泛的了解,亦沒有令人信服的技术专业定义。
各个国家的状况也是不一样。在我国,一般觉得早于高校(约十八岁)的谈恋爱应算为早恋,也许多人觉得人第二性征出現(约12~十四岁)以前产生的谈恋爱才算早恋。
1、朦胧性
早恋的青少年对于早恋关系的发展结局并不明确。他们主要是渴望与异性单独接触,但是对未来组建家庭、如何处理恋爱关系和学业关系、如何区别友谊和爱情都缺乏明确的认识。
2.差异性
青少年的早恋行为具有明显的差异性。在行为方式上,有的青少年的早恋行为十分隐蔽,通过书信、电话等方式来传递感情,但也有的青少年很公开,在许多场合出双入对,俨然像一对情侣。在关系程度上,大多数有早恋关系的青少年的主要活动是在一起聊天,交流隐秘的感情,从人际关系来看,还没有超出正常的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