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四川、重庆、云南、广西、湖南、海南、广东、安徽、福建、河南、河北、湖北、江西、山东、山西、青海、西藏18个省(市、区)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的应、往届高中毕业生。
1.贯彻落实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原则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招生录取工作原则,科学公正地选拔录取学生。
2.录取采用计算机远程网上的方式进行,以各省招生考试院提供的考生电子档案信息作为录取新生的依据。对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按照各省级招委会规定的加分提档原则录取。
3.进档考生以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优先满足第一专业志愿(专业优先),若第一专业志愿不能录满,则依次按第二、第三……专业志愿顺序择优录取。若考生所报专业不能满足时,学校可根据各专业的录取情况进行专业调剂录取,调剂录取不了作退档处理;对不服从调剂考生予以退档。
4.男女比例:助产专业只招收女生,其它专业男女比例不限。
5.外语考试类别:语种不限,但学生入校后我院公共外语为英语。
6.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7.遵守诚信原则,凡填报我院志愿被正式录取的考生原则上不予退档。建议考生在填报志愿时认真斟酌专业调剂选择,若注重选择学校则选择服从专业调剂,注重选择专业则将理想专业顺序填报且不服从专业调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