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用比喻来对某某事物的特征进行描绘和渲染。可使事物生动形象具体可感,以此引发读者联想和想象,给人以鲜明深刻的印象,并使语言文采斐然,富有很强的感染力。使语言生动形象,还可以使深刻的、抽象的道理浅显、具体地表达出来。
2、进行说明或讲道理时,不叫“比喻”,而叫“打比方”。用浅显易见的事物对深奥的道理加以描述,化抽象为具体,化繁为简,帮助人们深入的理解。并使语言生动形象,富有文采。
使用比喻手法时要注意:
⒈本体和喻体必须是性质不同的两类事物;
⒉本体和喻体之间必须有相似点。
另外,所使用的喻体要常见、易懂;比喻要贴切;要注意思想感情。
区别
比拟是喻体和喻词都不出现,但是保留喻体的特征,让它直接加在本体上。使本体具有了人或物的某种特征或情态:从形式上来看是——本体N(名词)+V(动词)或adj(形容词);而比喻的形式一定是——本体N(名词)+比喻词+喻体N(名词)。注:借喻不出现本体和比喻词实际上是可以还原成明喻的,实质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