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中小学和幼儿园元旦节(2022年1月1日—3日)正常上课,寒假提前三天放假,小学、幼儿园、中职学校和初中一、二年级原则上1月12日前放假,初三年级和普通高中原则上1月19日前放假。
1.将元旦假期合并到寒假,元旦正常上课,期末提前放假,寒假时间延长,保证假期时长不缩水。
2.各级各类学校分学段、错峰有序开展期末工作,错峰考试放假。
3.为缓解连续上课的压力,减轻师生负担,学校可根据实际情况,酌情调整课后服务和晚自习。
4.鼓励各校优化课程安排,加大有益于学生身心健康的体育美育活动的开展力度,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