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午战争失败标志着清朝历时三十余年的洋务运动的失败,取得的近代化成果化为乌有,打破了近代以来中国人民对民族复兴的追求。割地赔款,主权沦丧,便利列强对出资本,掀起瓜分狂潮,标志着列强侵华进入了一个新阶段,大大加深了中国的半殖民地化,中国的国际地位急剧下降。甲午战争直接导致中国人民挽救民族危亡的运动高涨,资产阶级掀起了维新变法运动和民主革命运动,中国人民自发反抗侵略的斗争高涨,如义和团运动。
《马关条约》共11款,并附有“另约”和“议订专条”。条约的主要内容为:
1.中国承认朝鲜“完全无缺之独立自主”;实则承认日本对朝鲜的控制;
2.中国将辽东半岛、台湾岛及所有附属各岛屿(包括钓鱼岛)、澎湖列岛割让给日本;
3.中国“赔偿”日本军费白银两亿两;后增加三千万两“赎辽费”;
4.开放沙市、重庆、苏州、杭州四地为通商口岸,日本政府得派遣领事官在以上各口岸驻扎,日本轮船得驶入以上各口岸搭客装货;
5.日本臣民得在中国通商口岸城市任便从事各项工艺制造,将各项机器任便装运进口,其产品免征一切杂税,享有在内地设栈存货的便利;
6.日本军队暂行占领威海卫,由中国政府每年付占领费库平银五十万两,在未经交清末次赔款之前日本不撤退占领军;
7.本约批准互换之后,两国将战俘尽数交还,中国政府不得处分战俘中的降敌分子,立即释放在押的为日本军队效劳的间谍分子,并一概赦免在战争中为日本军队服务的汉奸分子,免予追究。
1.缺乏预见:在日本倾全国之力扩充军备,战争危险日益迫近的紧要关头,清朝反而放松了国防建设,以财政紧张为由,削减军费预算,从1888年开始停止购进军舰,1891年停止拨付海军的器械弹药经费。
2.战略原因:日本战时大本营在挑起这场战争之前,制定了海陆军统筹兼顾的“作战大方针”。其战略目标是在中国直隶平原与清军进行主力决战,打败清军,压迫清朝屈服。中国方面,战前则没有明确的战略方针和作战计划。从战略规划方面,日本就已经拔了头筹。
3.装备劣势:在双方争取制海权的黄海海战中,清军以劣势兵力(清军3000吨以上军舰两艘,3000吨以下军舰10艘,日军3000吨以上军舰8艘,3000吨以下军舰4艘)迎击日军。受限于军舰制造时的技术条件,北洋军舰有效射击距离不超过3000米,而装备了新式测距仪的日本军舰吉野,有效射程可以达到5000米。日军还装备了新式的速射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