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女生各进行3个项目的考试,其中必考项目1个、选考项目2个。必考项目为男子1000米跑、女子800米跑;选考项目为立定跳远、篮球运球、一分钟跳绳、足球运球、坐位体前屈、掷实心球,考生从6项选考项目中任选2项。报名时学生应填报选考项目,一经选定,不得更改。
考试总分值60分,纳入普通高中录取总分。其中必考项目28分,选考项目2项每项16分。各单项成绩考试时以0分为起点,不设最低分。各县区在规定时间内,结合工作实际情况,科学合理安排学生考试和补考工作。
因肢残丧失全部运动能力,获准免考的考生,其成绩按初中学业水平体育与健康学科考试总分值的100%计入总分。因伤、病长期免修体育课,但未丧失运动能力而申请免考的考生,可根据自身情况申请全部项目或单一项目免考。其中,免考项目的成绩按该项目分值的60%计分;参加考试的项目,以测试取得的成绩计分。
因伤、病或意外事故等原因暂时不能参加初中学业水平体育与健康学科考试的考生,可申请缓考。申请缓考的考生,由当地初中学业水平体育与健康学科考试领导机构集中组织一次补考。补考期间,仍不能参加考试的考生,须办理免考手续,其成绩按初中学业水平体育与健康学科考试总分值的60%计入总分。
申请免考、缓考须提供的证明材料:因肢残申请免考的考生,须提供残疾证(残疾类别为肢残);因伤、病长期免修体育课或意外事故等原因而申请免考、缓考的考生,须提供二级甲等或二级甲等以上医院的病历等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