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职业学校 |
1 | 贵州省邮电学校 |
2 | 贵阳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中职) |
3 | 贵阳市女子职业学校 |
1.热爱音乐,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艺术品格。
2.了解我国有关文艺的法律法规,熟悉文艺演出的管理制度和规定。
3.初步掌握音乐理论的基本知识,了解中外音乐的基础知识,熟悉音乐作品的语言、风格,具有一定的理解能力和表现能力。
4.掌握正确的发声方法和歌唱技巧、旋律及风格特征,具有舞台基本形体表演技能,能够独立演唱和辅导他人演唱。
5.初步掌握乐器的演奏方法和音乐表现的技巧,能独立演(伴)奏。
6.能正确领会指挥对作品的阐释意图,进行演唱和演奏。
7.能运用指挥初步知识与技巧,组织中、小型合唱合奏演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