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符合下列三类中任何一项条件的考生,可在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总分基础上加5分
1.三侨考生(归侨学生、归侨子女、华侨子女,下同)、外籍华人(指加入外国籍的原中国公民,下同)的子女,留学回国人员的随归子女﹝须随家长在国(境)外连续生活360(含)天以上,下同﹞;
2.少数民族考生;
3.港澳台籍考生。
同一考生如符合上述多类加分条件的,同类(三侨考生、外籍华人的子女与留学回国人员的随归子女)只取其中一项进行加分,不累计加分;不同类可累计加分。上述三类累计加分最高不得超过10分。
二、符合条件的军人子女加分,按《杭州市教育局 杭州市民政局 杭州警备区政治部关于贯彻落实浙江省教育厅 浙江省军区政治部关于贯彻〈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办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杭政联〔2014〕2号)(见附件1、2)执行。
同一考生如符合军人子女多项加分条件的,只取其中一项最高分进行加分。
符合军人子女加5分条件的考生,若同时符合上述第一条中加分条件的,可与第一条中获得的加分进行累计;符合军人子女加20分及以上条件的考生,不再享受其他累计加分。
三、符合条件的浙江省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援鄂医疗队员子女,可在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总分基础上加分。具体按上级有关文件执行。
该类加分与其他类别的加分累计与军人子女加分累计相同。
四、申请和审核程序
高中招生加分申请和审核工作在2022年5月中旬前完成,逾期不再办理。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申请加分按以下程序进行。
1.符合加分条件的军人子女[携带《杭州市区2022年各类高中招生加分考生登记表》(附件9,以下简称《登记表》)以及附件3中规定所需的相关证明材料]、留学回国人员的随归子女(携带《登记表》以及附件4中规定所需的相关证明材料)、外籍华人的子女(携带《登记表》以及附件5中规定所需的相关证明材料)、援鄂医疗队员子女考生(携带《登记表》以及附件8中规定所需的相关证明材料),于5月12日(上午9∶00—下午4∶00)到杭州市教育考试院(华浙广场9号,杭州大厦D座附近),由相关主管部门现场审核。
2.符合加分条件的三侨考生,由考生中考所在区人民政府侨务办公室初审(申请方式、审核时间、地点及所需材料等见附件6),市侨办复审。
3.符合加分条件的少数民族考生于5月5日—5月12日,通过“浙里办APP”或“浙江政务服务网”(网址:http://hz.zjzwfw.gov.cn,下同)申请,其中,市区初中应届毕业生由初中学校代办申请。审核机关将通过共享公安户籍数据获取考生民族信息的方式进行审核。
4.符合加分条件的港澳台籍考生于5月5日—5月12日期间,通过“浙里办APP”或“浙江政务服务网”申请,其中,市区初中应届毕业生由就读初中学校代办申请;分别由港澳事务部门和台办进行审核。
5.符合加分条件的浙江省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考生,于5月5日—5月12日分别向市公安局、市消防救援支队提出申请,同时提交相应证明材料,由相关部门进行审核。
五、其他
经相关部门审核并经市教育局复核后,符合加分条件考生的名单、加分条件和加分分值等信息将于5月20日起,通过杭州教育网(edu.hangzhou.gov.cn)进行公示,公示无误的予以加分。
各区教育部门和学校要及时将加分政策和信息告知相关家长;考生就读学校要主动为少数民族考生和港澳台籍考生代办加分申请,认真指导符合其他加分条件的考生(家长)做好加分手续的办理,防止错报漏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