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取分数线是各学校根据自身的投档人数和计划招生人数划的一条该校最低录取分数线。各校的投档人数是根据各校在本省录取人数的1.2倍投档,投档以后学校招生办从这1.2倍中以分数和志愿为主参考学生档案中的其他信息,按计划内人数录取,其录取的学生中最低分就是该校俗称的录取线。
1.统招生录取分数线:县(区)所属公办普通高中统招录取分数线由各县(区)根据本县(区)公办普通高中分校统招计划,按1:1比例划定,报市中招办审批执行。临川教育集团公办学校统招生录取分数线按临川区、抚州高新区、东临新区考生报考临川教育集团第一志愿人数和统招(不含均衡)计划总数1:1比例划定。
2.均衡生最低控制分数线:县(区)所属公办普通高中根据均衡招生政策,依据生源情况在统招分数线下划定均衡生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具体降分办法由各县(区)教体局制定。为推进临川区、抚州高新区、东临新区城乡学校均衡发展,临川教育集团公办学校面向临川区、抚州高新区、东临新区划定的均衡最低录取控制线适当向农村学校倾斜,具体降分办法另行制定。
3.历届初中毕业生报考县(区)公办普通高中,录取分数提高标准由各县(区)教体局制定,报市教育体育局备案;报考临川教育集团公办学校高中,在统招分数线上提高50分录取。
4.体育、艺术特长班招生须报市教育体育局批准。文化录取分数线,按考生所在县(区)同类学校均衡最低控制线的70%划定,上线考生方能参加专业特长加试。各县(区)具备特长生办班条件的重点中学,可安排一定的统招计划用于体育、艺术特长生招生。体育、艺术特长招生必须制定具体操作方案,报市教育体育局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