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2022年申请就读长春市城区、开发区义务教育学校应具备什么条件?
小学:年满6周岁(2016年8月31日前出生,含8月31日),具有城区、开发区户籍或具有城区、开发区有效居住证的适龄儿童可入读城区、开发区小学。
初中:已经完成小学阶段义务教育的毕业生,具有城区、开发区户籍或具有城区、开发区有效居住证,可入读城区、开发区初中。
二、网上信息登记应注意哪些事项?
一是全员登记。5月12日9:00-17日17:00,所有适龄儿童少年均需登录“长春市教育局”官网,点击“长春市2022年义务教育招生报名登记系统”,按系统提示和要求,完成网上信息登记。
因特殊情况未能按时完成网上信息登记的,可于5月18日9:00—17:00,持户口簿或本市有效居住证到户籍(或居住证)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指定地点登记信息。5月18日17:00前未完成信息登记的,不能申报民办学校,不能参加公办学校和民办学校空余学位电脑派位,由各城区、开发区结合实际统筹安排入学。
二是家长要如实填报信息,确保信息真实有效,以免给孩子正常入学带来影响。
三是信息登记时填报的联系电话要保持不变。后期民办学校网上报名、空余学位网上报名,以及派位结果查询都需要录入手机验证码方能完成操作,如招生期间更换电话号码,家长将无法接收验证码,影响相关操作的完成。
三、居住证暂时没有办理下来,需要怎么进行网上信息登记?
由于居住证需要在派出所登记6个月后进行办理,为确保这部分适龄儿童少年能够接受九年义务教育,随迁子女可在申请办理居住证时,请派出所出具暂住人口详细信息表,家长以此信息表为依据进行信息填报和资格审查。
四、双阳区、九台区户籍适龄儿童少年申请入读中心城区学校,应如何办理?
双阳区、九台区户籍适龄儿童少年随父母到长春市中心城区居住生活,申请入读中心城区义务教育学校的,可在网上进行信息登记,教育行政部门会根据适龄儿童少年实际居住地址,结合周边学校布局及当年招生情况,安排其到公办学校就读。
由于双阳区、九台区户籍儿童少年无法在长春市中心城区办理居住证,因此在信息审核阶段,家长可持原籍户口簿和房产证(或租房协议)到相关学校审核信息。
五、长春市城区、开发区义务教育招生办法是怎样规定的?
(一)公办学校
公办学校招生按学区划分方案组织实施,实行划片入学。划片入学应当符合“两个一致”原则,即适龄儿童少年户籍应与其父母户籍一致(父母一方或双方为现役军人,父母一方在外地工作且户籍在工作地,父母一方为农村户籍等情形,适龄儿童少年与其父母一方户籍一致的,视为符合此项条件),户籍地址应与实际居住地址及父母的房屋权属证明一致。
适龄儿童少年父母在长春市城区、开发区无住房,适龄儿童少年及其父母(父母一方或双方为现役军人,父母一方在外地工作且户籍在工作地,父母一方为农村户籍等情形,适龄儿童少年与其父母一方户籍一致的视为符合条件)和祖父母(外祖父母)三代人户籍与家庭住房一致,新生自出生之日起,即落户在祖父母(外祖父母)户籍上并实际居住,且户籍从未迁移,视为符合“两个一致”。
(二)民办学校
民办学校面向城区、开发区招生。各城区、开发区根据各民办学校实际情况核准招生计划,并报市教育局备案。民办学校招生实行网上报名,报名人数未超过招生计划的,全员注册录取;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实行电脑随机录取。
六、如何查询学区?
通过各城区、开发区教育行政部门官方网站学区查询系统进行查询。家长可登录户籍所在区域官方网站,输入户籍派出所、街、委等信息进行查询。
七、孩子已经年满六周岁,可不可以推迟一年上学?
按照规定,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依法送其按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对于因身体健康等原因确需缓学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向县级教育部门提出申请,获批准后方可缓学。
八、申报民办学校,但未被派位录取的,应如何安置?
未被民办学校录取的,可在6月21日9:00—22日15:00,持《公办义务教育学位告知书》,到发放告知书的公办学校办理入学手续。
义务教育是依照法律规定对所有适龄儿童少年统一实施的具有普及性、强制性、免费性的学校教育,是提升国民素质的基础,实现社会公平的起点。接受义务教育是公民的基本权利,实施义务教育是政府的重要职责,支持义务教育是全社会的共同任务。
义务教育一直是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的重中之重。本世纪初,中国实现了普及九年义务教育的目标,首先解决法律规定的适龄儿童少年“有学上”的问题。在义务教育实现全面普及和免费之后,国家明确把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作为义务教育的重中之重,要努力实现让所有的适龄儿童少年都“上好学”的目标。
义务教育是面向全体适龄儿童少年的基本公共服务,提供基本均衡的义务教育是政府的法律责任,每一个适龄儿童少年都应该享有接受质量合格的义务教育的平等机会。义务教育的属性决定,义务教育必须均衡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