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驻守边疆国境的县(市)、沙漠区、国家确定的边远地区中的三类地区和军队确定的特、一、二类岛屿部队现役军人的子女,降低20分录取。
2.烈士子女,降低20分录取。
3.因公牺牲的军人和人民警察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军人和人民警察子女,降低10分录取。
4.平时荣获二等功、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军人子女,降低10分录取。
5.获得市(州)级以上“见义勇为”荣誉称号的人员或其子女降低10分录取。
6.港澳同胞、台湾省籍同胞和华侨、归侨子女,降低5分录取。
7.除英语外,以其他语种参加外语考试的考生如日语、俄语等,降低5分录取。
8.少数民族考生报考普通高中(不含少数民族高中)降低1分录取。
9.驻西藏自治区的军人子女,在飞行、潜艇、航天、涉核等高风险、高危害岗位工作的军人子女,驻守边疆国境的县(市)、沙漠区、国家确定的边远地区中的三类及以上地区、西藏自治区和军队确定的特、一、二类岛屿的在职消防救援人员子女,降低20分录取。
10.作战部队、驻国家确定的一类、二类艰苦边远地区和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三类岛屿部队的军人子女,降低10分录取。
11. 因公牺牲、一级至四级残疾的消防救援人员子女,降低10分录取。
12.平时荣获二等功、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消防救援人员子女,以及获得省级二等功及其以上奖励的人民警察子女,降低10分录取。
13.人才子女优待政策,按省教育厅相关规定执行。
同时具备上述各类奖励和照顾条件两项以上者,只按最高一项计入,不得累计。作为自主招生、推荐生志愿时,不享受照顾政策。往届初中毕业生不享受照顾政策。
凡符合照顾条件的考生,必须按规定时间交验相应的原始证件及其复印件,填写《照顾加分考生申请表》。照顾名单要在初中学校显著位置和长春市招生考试中心官方网站公示5天。
一、不宜多吃冷食
在炎热的夏季,如果胃肠受到大量冷食的刺激,会加快蠕动,缩短食物在小肠内的停留时间,影响人体对食物营养的吸收。同时,体内热量不易散发,胃肠内温度较高,引起胃肠痉挛、胃痛和腹痛,特别是胃肠道功能欠佳的考生,冷食最好少吃或不吃。
二、饮食不宜太清淡
中考期间,要消耗大量体液,因此除补充足够水分,多食用蔬菜、瓜果清爽食品外,还应多食些富含蛋白质的食品,如鸡、鱼、瘦肉等,要多补充盐分,使肌体适应炎热活动中的作息和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