烈士子女(凭烈士证明、户口簿)录取时加30分投档。
因公牺牲公安民警、消防救援人员子女(凭因公牺牲证明、户口簿)录取时加20分投档。
以下考生录取时加10分投档:
(1)获全国“一级、二级英雄模范”荣誉称号的公安民警子女、荣立二等功及以上功勋的现职公安民警子女(凭有关奖励证明和户口簿);一级至四级因公伤残公安民警子女(凭残疾民警证书和户口簿);担任战备值班任务的现职消防救援人员子女(凭工作证明和户口簿);见义勇为致残人员子女(凭市公安局证明、户口簿)。
(2)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凭区委统战部证明);港、澳、台考生(凭通行证、台胞证)。
(3)在锡“两院”院士、在锡国家级专家子女(含院士、专家的第三代,凭“院士优待证”或“在锡国家级专家优待证”和户口簿)。
现役军人子女加分政策根据市教育局、无锡军分区政治工作处《无锡市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实施办法(2022年修订)》(锡教基发〔2022〕3号)执行。
若考生具有多项加分条件,则以最高一项计入,不重复加分。
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向所在学校提出申请,经学校初审后填写申请表,随附相关证明材料,统一报市教育考试院审核和认定。学校按规定做好名单公示(国家规定不宜公开的除外)。
肢体残疾考生的录取,按照原国家教委、劳动人事部《关于做好中等专业学校招收残疾青年考生工作的通知》(教职字〔1987〕008号)精神办理。
牢记考试各科目的顺序、考试时间,每场提前30分钟到达。 要熟悉考试程序,掌握考试规则。考生迟到15分钟,不准进入考场,考前15分钟。考生有秩序地进入考室,考前10分种监考老师当众启封试卷,考前5分钟,监考员发卷,拿到试卷,不要急于答题,先检查试卷是否缺页、空页、空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