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 | 工作内容 |
7月6日-8日 | 完成录取准备工作。 |
7月9日-11日 | 提前批次录取。 |
7月12日-13日 | 第一批次指标生录取。 |
7月14日-15日 | 第二批次普通高中统招生(含提前批次、第一批次未完成的招生计划)、职业学校录取。7月15日20:00,考生可登录高中招生录取系统查询本人录取结果。 |
7月16日-17日 | 各普通高中组织新生报到,报到截止时间为7月17日16:00,规定时间未报到的考生,视为放弃普通高中录取资格,一律不予注册普通高中学籍。各普通高中7月17日17:00前在高中招生录取系统中对未报到的学生进行弃录操作,未进行弃录操作的视为录取学生已报到。投档到职业学校的考生,如职业学校7月17日17:00前未在高中招生录取系统中点击录取,该考生视为未被任何学校录取。7月17日21:00前公布普通高中征集志愿计划数。 |
7月18日 | 未被任何学校录取的考生填报普通高中征集志愿,征集志愿填报时间为7月18日8:00-17:00。 |
7月19日-20日 | 7月19日9:00前普通高中征集志愿录取,普通高中录取名册审批。 |
7月21日-8月23日 | 普通高中征集志愿录取结束后,未招满的民办普通高中,经申请由市教育局批准后,可在8月23日前面向全市录取未被任何学校录取的考生,但不得超计划,不得录取分数低于市里确定的普通高中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学生,严禁将录取分数与收费挂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