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专退学有两种情况可以再入学:
一,仅仅是在学校办理了学籍注销手续,主管学籍档案的老师还没有把信息上报到教育局,教育局的人也没有注销者的信息从网上删除时,学生可以再次回到学籍管理处,向老师讲明情况,如果满足恢复条件,只需要把办理的学籍注销手续撕毁就可以。
二,如果办理老师比较负责,学生的学籍在办理手续的同时,已经同时向教育局上报了注册此学生的学籍档案后,一旦在教育网上被注销,是再也不能恢复了。
你这个要是间隔了好几个月应该是已经注销了,而且学籍号注销了在别的学校上学也很麻烦。
学籍的问题相对复杂一些,并不是对方学校一撤销,另外一个学校马上就可以注册的,原学籍的学校只能是在学籍系统中将学生标注成退学或是其他的状态,提交成功后需要上级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后其他学校才可以注册,所以还需要继续和原学籍学校进行沟通,让其帮忙让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后方可其他学校注册。
中专退学由学生本人和监护人提出申请,经学校批准,可办理退学手续,学籍不做处理。学生退学由学生本人和监护人提出申请,经学校批准,可办理退学手续。学生退学后,学校应当及时报教育主管部门备案。
学校可以做退学处理的情况:休学期满无特殊情况两周内未办理复学手续;连续休学两年,仍不能复学;一学期旷课累计达90课时以上;擅自离校连续两周以上。学生非正常死亡,学校应当及时报教育主管部门备案,教育主管部门逐级上报至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