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层次普通高中自主招生
第二层次佛山一中等9所学校体育艺术特长生
第三层次其他面向全市招生的体育艺术特长生
第四层次市体校招生计划根据学校招生方案确定
第一批第一层次学校录取标准
第一批第一层次:市一中等9所学校普通生面向全市招生,其录取控制分数线683分。在此分数线之上,部分学校的招生计划未完成,市招生办根据考生志愿的先后顺序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的原则,以5分为一个分数段依次降分投档,直到该学校招生计划完成为止。
第二层次
市一中名额分配录取控制分数线不低于该校普通生录取分数线15分以内。未完成计划总计193个,转入第四层次面向全市招生。
第三层次
8所高中学校面向区内招生的名额分配,各学校录取分数线控制在不低于该校普通生录取分数线15分以内。未完成计划总计800个,转入第四层次面向全市招生。
第一批第二、三层次学校录取标准
第四层次
市一中等9所学校剩余计划录取控制分数线681分。在此控制分数线以上未完成招生计划的学校,按考生志愿先后顺序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的原则,以5分为一个分数段依次降分投档录取,直到该学校招生计划完成为止。
第一批第五层次学校录取标准
一、第一层次
(一)面向全区招生的体育、艺术、传媒专业生,根据考生志愿按合成总分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各类专业生设置中考文化科最低控制线,该最低控制线为各类专业生入围考生的文化科平均分(即539分)。其中,体育、艺术类在此平均分基础上下调50分(即489分),传媒类不作下调。同时,传媒专业生中考语文科单科成绩不低于90分(含90分)。
(二)面向全区招生的港澳台生,根据考生志愿先后顺序按文化科成绩由高分到低分录取。港澳台生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参照佛山市公办普通生录取最低资格线为580分。
(三)面向全区招生的体育特长生,根据考生志愿先后顺序按文化科成绩由高分到低分录取。体育特长生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为462分。
各学校未完成计划自动收回,转为该校的普通生计划在第二层次面向区内招生(具体录取标准详见附件1)。
二、第二层次至第三层次
根据文件要求,确定我区第二批第二至第三层次普通高中普通生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为611分。其中:
(一)第二层次,公办普通高中普通生、民办普通高中民办生面向全区招生,本层次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为611分。在此控制分数线以上未完成招生计划的学校,不再降分投档(具体录取标准详见附件2)。
(二)第三层次,公办普通高中普通借读生面向全区招生,本层次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为611分。在此控制分数线以上未完成招生计划的学校,不再降分投档(具体录取标准详见附件3)。
三、第四层次
民办普通高中民办生(含区外学校)面向全区招生,本层次普通生(含区外学校)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为596分;区外艺术(含传媒)特长生参照佛山市艺术特长生录取最低资格线为430分;区外体育特长生参照佛山市体育特长生录取最低资格线为300分。在此控制分数线以上未完成招生计划的学校,不再降分投档(具体录取标准详见附件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