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运动训练专业
运动训练专业(三年),报考年龄为15—18周岁,初中毕业且有一定体育专项特长的青少年;运动训练专业(五年),报考年龄为12周岁,小学毕业,有一定的体育特长和培养前途的青少年。
(二)休闲体育服务与管理专业
报考年龄为15—22岁,初中毕业,热爱体育并具有一定训练基础的青少年。
1、体育测试由各招生学校负责组织,省、市体育局派巡视员进行监督检查。
2、测试项目
运动训练专业的体育测试按照《全省体校招生体育测试内容和标准》进行测试。
休闲体育服务与管理专业的体育测试内容为100m、实心球后抛(2公斤)、立定跳远、800m(女)、1500m(男)。
北京体育大学录取标准:
1、身高要求:男生身高要求1.70m(含)以上,女生要求,1.60m(含)以上,表演专业女生要求1.58m(含)以上。
2、肝炎病原体携带者或乙型肝炎表面抗原检测阳性者,各专业不予录取。
3、患有各种疾病,肢体残疾专业不予录取。
(一)文化成绩录取控制分数线不低于180分,体育专项成绩录取控制线不低于40分。
(二)对持有一级运动员技术等级证书的考生,可在院校文化成绩最低录取控制线下降低30分录取;持有运动健将技术等级证书的考生,可在院校文化成绩最低录取控制线下降低50分录取。
(三)在达到院校文化和体育专项成绩最低录取控制线的基础上,将根据考生的文化成绩(折合百分制后)和体育专项成绩按3:7的比例进行综合评价,计算考生录取综合分。具体公式为:综合分=(文化成绩/6)´30%+体育专项成绩´70%。综合分计算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采用四舍五入计数保留法。
(四)对于达到院校文化和体育专项成绩最低录取控制线的考生,招生院校依据上线考生填报的志愿梯次顺序,分项目按照综合分由高到低进行录取。
(五)考生如已报名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志愿并被录取,不得放弃录取资格,同时不再参加普通高考及高校高水平运动队的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