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是一个汉语词汇,出自蜀汉昭烈帝刘备的诏书中。意思是不要因为是件较小的坏事就去做,不要因为是件较小的善事就毫不关心。
这是刘备去世前给其子刘禅的遗诏中的话,原句为:“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惟贤惟德,能服于人。”目的是劝勉他要进德修业,有所作为。不要因为好事小而不做,更不能因为坏事小而去做。小善积多了就成为利天下的大善,而小恶积多了则“足以乱国家”。
三国刘备文曰:“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这句话讲的是做人的道理,只要是善,即使是小善也要做;只要是“恶”,即使是小恶也不能做。这句话值得让世人知道并铭记在心。后世人传以“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
“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包含了了质变和量变相互关系的哲学道理。
量变是质变的必要准备,质变是量变的必然结果。量变达到一定的程度必然引起事物的质变。这一哲学道理告诉我们,小恶不断,将成大恶;小善常为,将会成为对社会有用的人。
“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意思是不要因为是件较小的坏事就去做,不要因为是件较小的善事就不去做。出自典故《三国志·蜀志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