欲加之罪何患无辞的意思是说即使这个人是没有过错的,但是也可以罗织罪名作为这个人犯罪的理由。也就是如果一心一意想要加罪于人,就不愁找不到罪名,指随心所欲地陷害人。欲加之罪何患无辞常用作宾语,分句,指给人强加罪名。
欲加之罪何患无辞出处为春秋时期的《左传.僖公十年》,文章如下:
十年春,狄灭温,苏子无信也。苏子叛王即狄,又不能于狄,狄人伐之,王不救,故灭。苏子奔卫。夏四月,周公忌父、王子党会齐隰朋立晋侯。晋侯杀里克以说。
将杀里克,公使谓之曰:”微子则不及此。虽然,子弑二君与一大夫,为子君者不亦难乎?”对曰:”不有废也,君何以兴?欲加之罪,其无辞乎?”臣闻命矣。伏剑而死。
白话译文如下:
十年春季,狄人灭亡温国,这是由于苏子不讲信义。苏子背叛周襄王而投奔狄人,又和狄人处不来,狄人进攻他,周襄王不去救援,因此灭亡。苏子逃亡到卫国。夏季,四月,周公忌父、王子党会合齐国的隰朋立了晋惠公。晋惠公杀死里克表示讨好。
将要杀掉里克以前,晋惠公派人对他说:“如果没有您,我就做不了晋君。尽管如此,您杀了两个国君一个大夫,做您国君的人,不也太难了吗?”
里克回答说:“没有奚齐、卓子的被废,君王怎么能兴起?要给人加上罪名,还怕没有话说吗?下臣知道国君的意思了。”说完,用剑自杀而死。
“欲加之罪何患无辞”说明了,不管你做没做错,甚至是做没做那件事,只要别人要害你,他都可以找出理由,像秦桧害岳飞那样。这个故事的道理是要谨防自己身边的小人,要注意细节,要注意自己的言行,要处理好自己的人际关系,做事不要太出风头,太出风头可能就引发了别人的要害你的心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