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辶”的字都与行走、运动、道路有关。由“辶”组成的字有:运、逃、追、迫、迷、还、进、过、通、速、道、邀、选、迟、遇、遥、逝、逾、远、近、逍等。
汉字的部首很大一部分都有表意作用,有些字保留了其部首的原义,以下只列举一小部分常见的具有代表性的部首演变情况。
(一)“火”
1.仍写作“火”:大多在汉字的左边,如“炜、烙、炮”。
2.转化为“灬”:基本在上下结构字的底部,如“热、煮、烹、烈”。
3.演变成“小()”:光、票(本义是火飞)。
但有些字是从“灬”,却与火是没有关系的。如:“燕”“魚”下部的“灬”本为鱼尾和燕子尾的象形体;“鳥”“烏”“馬”下部的“灬”本为鸟雀、乌鸦、骡马、大象的爪、尾的象形体。后来简化字把“魚、鳥、烏、馬”的“灬”都改写成了一横。
(二)“月”
1.“肉”字小篆像肉的形状。因为它的形体跟“月”的小篆十分相近,所以后来很多从“肉”的字都是月旁,这些字大都跟身体和肉体有关系。如:脚、肩、背、肚、脑、胃、肝等。
2.“月”字甲骨文像半月形,有月字旁的字大都跟月亮和时间有关系,例如:“明、期、朝、朗(指月亮明亮)、朦、胧”。
3.“舟”字小篆和“月”的形体很相近,所以一些字的“舟”旁被错写成“月”旁。如:“服”,像用手按住一个跪着的人让他降服,左边原先是“舟”,意思是用船运送降服的奴隶。“俞”字本义是指掏空树木做的船,左下边最先也是“舟”字。“前”,古文字从舟从止,意思是脚在船上不动而前进。还有“朕”,字本义是指舟船之间的缝隙,左边最初是“舟”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