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举制度是隋文帝创立的。隋文帝以九品中正制为贵族垄断,百弊丛生,乃废之,并于开皇七年设志行修谨、清平干济二科举士。炀帝时始置进士科。通过各科考试,合格者可录用为官。
唐代除进士科外,复置秀才、明经、明法、明书、明算诸科,又有一史、三史、开元礼、童子、道举等科。这些科目每年举行考试,称为常举。此外,尚有皇帝特诏临时举行的考试,称制举。
科举制度的出现使得许多出生寒门却有着一身正气与才能的人才脱颖而出,国家的官员任职不看出身,只求才能,一时间,确实为国家选拔出一批又一批的有识之士,为国家的发展献计献策。
然而,月圆则缺,水满则溢,科举制度虽然一定程度上给朝廷选拔出许多人才,但是弊端也就慢慢地显露出来。
虽然科举考试制对于寒门之士是一种实现人生抱负的途径,但是科举考试制度只注重对于经文的解释与理解,并没有真正的将国家大事与之融会贯通,所以很容易造成考生的知识结构单一,只能讲死知识,而不能灵活地运用到为国家处理事件之中。
科举制度是封建时代所可能采取的最公平的人才选拔形式,它扩展了封建国家引进人才的社会层面,吸收了大量出身中下层社会的人士进入统治阶级。它为社会下层民众提供了新的上升通道,动摇了门阀制度,推动了文化的发展。彻底打破血缘世袭关系和世族的垄断,对中国封建社会的稳定和发展,起了至关重要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