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科目涵盖《义务教育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2022年版)》规定的所有科目,包括语文、数学、外语、道德与法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学、体育、艺术、信息技术(信息科技)等12个科目,其中,外语包括听力,物理、化学、生物学包括实验。
《实施意见》改进计分科目和成绩构成,学业水平考试总成绩包括:语文120分、数学120分、外语120分、物理80分、化学70分、生物学50分、历史75分、道德与法治75分、地理50分、体育(统一测试环节)60分、信息技术(信息科技)15分、理化生实验15分(物理6分、化学5分、生物4分),以上科目总分850分。
除了以分数呈现的科目,艺术、体育(平时考核环节)由各市确定呈现形式,可用等级或“合格”“不合格”呈现,也可用分数呈现。各地要积极推进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逐步实现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以分值形式呈现,并与学业水平考试总成绩相加作为学生录取依据。即改革后中考录取依据有A、B两种方案,A是学业水平考试科目总分+综合素质评价分数+政策性加分;B是学业水平考试科目总分+政策性加分,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作为重要参考。各市教育局结合实际进行二选一。
省教育厅要求各地严格控制考试加分,高中阶段招生考试政策性加分严格执行山西省招生考试委员会有关规定,严禁以任何方式扩大加分范围和增加分值。严格规范招生行为,各市要综合考虑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协调发展、中等职业学校和普通高中招生规模大体相当、公办民办结构合理、学校办学规模适度等因素,科学编制普通高中分校招生计划;普通高中全面实行公民同招和属地招生,严禁跨区域违规招生。
同时各市要落实特殊优惠政策,将优质普通高中招生指标按不低于60%的比例合理分配到区域内初中,并向农村学校倾斜;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当地参加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享受与当地常住户籍人口子女同等待遇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