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名时间为2022年11月24日9:00-12月2日17:00,
确认报名数据截止时间为12月2日17:00。
(一)具有我市初三年级学籍的初中学生可以报名。
在我市就读的东莞户籍初三年级学生必须参加合格性考试;
在我市就读但不具有东莞户籍的初三年级学生,如初中毕业时希望在我市参加中考的,应报名参加合格性考试;
如计划不在东莞参加中考的,可不报名参加合格性考试。
(二)具有我市户籍但在市外学校就读、计划于2023年回东莞参加中考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可以凭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初三在读证明(须加盖毕业学校和当地县或市一级教育局基础教育科或招生部门证明章),在11月24日至11月29日到户口所在地园区、镇(街道)教育主管部门报名。
(三)具有我市户籍的往届生凭户口簿、初三毕业证明,在11月24日至11月29日到户口所在地园区、镇(街道)教育主管部门报名。
▲此类考生参加过相关科目合格性考试且成绩合格的,并能提供原就读地县或市一级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成绩合格证明的(在东莞市参加合格性考试的考生由市中招办统一进行后台匹配查询,无需提交相关合格证明),成绩可予以认定,不需要再参加相关科目考试。
(四)因病、残患有声带、听力、视力、语言障碍等特殊情况考生,可视病、残程度,申请缓考或免考音乐科目考试。
▲申请缓考或免考的考生须持三甲以上医院诊断证明或残联颁发的残疾人证明,经学校同意并加盖公章后报辖区主管教育行政部门认定。免考学生专项测试成绩认定为“免考合格”。有关学校需汇总免考考生名单及证明材料,在12月13日前上报市中招办审核。
(五)高中阶段学校(含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在校生、户籍和学籍均不在我市的学生不具备报名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