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级技工学历是较高层次的职业技能教育,属于专科层次,取得高级技工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的技术学院、技师学院、高级技校的合格毕业生,在政策上享受与大专及以上学历同等待遇。
高级技工学校毕业生参加技师评聘考核时可免试理论部分;获得高级职业资格证书的优秀毕业生,符合技师评聘条件的,理论和实际操作免试,经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审查批准后,可直接获得技师资格证书;在技工学校担任实习指导教师的高级技工学校毕业生,评审一级和高级实习指导教师时,其高级技工学校学历可作为学历破格条件。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即可申报高级技工考核。
1、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经本职业高级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不少于160学时),并取得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
3、取得高级技工学校或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以高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高等职业学校本职业(专业)毕业证书。
4、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的大专以上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生,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