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一政策主要针对公办职高全日制学籍1、2、3年级学生免收学费。还有部分民办的职高学校也有学费减免补助,但是不会减免全部学费,是按照当地同类型同专业的公办职高学校免除学费的标准来给予补助。而超过补助标准的部分学费,根据有关规定,学校可以对学生收取一些费用。不过无论是公办职高还是民办职高,住宿费和生活费等费用都需要学生自己承担。
在实施了学费减免政策之后,为了保障学校的正常运作,学校因免除学费而减少的部分收入,在第一学年和第二学年,由财政按照享受政策的学生人数和免费标准来予以补助。第三学年就由学校通过校企合作和顶岗实习等方式获取的收入来弥补。不足的部分则由财政适当补助学校。
免学费经费分担方式
按自治区统一规定免学费所需补助资金,由中央和自治区本级财政全部承担。由市县出台的免学费政策,范围大于相关标准的,超出部分的资金由市县财政承担。
免学费政策的适用人群
农业、乡镇户口的16至35岁初高中应届及往届毕业生;城市户口持有特困证、下岗证、残疾证、军烈属子女证以及低保证其中一个证件的人员;选择涉农专业的城市户口学生;家庭困难学生。
1.学生填写免学费申请表或者助学金申请表。
2.二、三年级学生在新学年开学报到时提供一下材料:①填写好的免学费申请表或者助学金申请表;②学生本人的户口复印件;③学生本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3.新生在来校报到时提供以下材料并填写好:①免学费申请表或者助学金申请表;②身份证复印件;③户口本原件以及本人的户籍复印件。
4.学校受理学生申请,并对受助对象进行资格审查,确定资助名单并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