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甫(712-770),字子美,自号少陵野老,世称“杜工部”、“杜少陵”等,汉族,河南府巩县(今河南省巩义市)人,唐代伟大的现实主义诗人,杜甫被世人尊为“诗圣”,其诗被称为“诗史”。杜甫与李白合称“李杜”,为了跟另外两位诗人李商隐与杜牧即“小李杜”区别开来,杜甫与李白又合称“大李杜”。他忧国忧民,人格高尚,他的约1400余首诗被保留了下来,诗艺精湛,在中国古典诗歌中备受推崇,影响深远。759-766年间曾居成都,后世有杜甫草堂纪念。
本诗一开头就用一个“好”字赞美“雨”。为什么好呢,因为它“知时节”。这里就是把雨拟人化,其中“知”字用得传神,简直把雨给写活了。春天是万物萌芽生长的季节,正需要下雨,雨就下起来了。它的确很“好”。
诗人盼望这样的“好雨”,喜爱这们的“好雨”。所以题目中的那个“喜”字在诗里虽然没有露面,但“‘喜’意都从罅缝里迸透”(浦起龙《读杜心解》)。诗人正在盼望春雨“润物”的时候,雨下起来了,于是一上来就满心欢喜地叫“好”。第二联所写,是诗人听出来的。
诗人倾耳细听,听出那雨在春夜里绵绵密密地下,只为“润物”,不求人知,自然“喜”得睡不着觉。由于那雨“润物细无声”,听不真切,生怕它停止了,所以出门去看。第三联所写,是诗人看见的。看见雨意正浓,就情不自禁地想象天明以后春色满城的美景。
其无限喜悦的心情,表现得十分生动。中唐诗人李约有一首《观祈雨》:“桑条无叶土生烟,箫管迎龙水庙前。朱门几处看歌舞,犹恐春阴咽管弦。”和那些朱门里看歌舞的人相比,杜甫对春雨“润物”的喜悦之情自然也是一种很崇高的感情。
这首诗写于上元二年(公元761年)春。作此诗时,他已在成都草堂定居两年。杜甫在经过一段时间的流离转徙的生活后,终于来到成都定居。他亲自耕作,种菜养花,与农民交往,对春雨之情很深,因而写下了这首描写春夜降雨、润泽万物的美景诗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