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询问病史
(二)内科:测量血压,发育状况,心、肺、肝、脾器官及神经系统的物理检查。
(三)外科:测量身高、体重,皮肤、浅表淋巴结、头颈部、胸廓、腹壁、脊柱、四肢关节及姿势步态的检查。
(四)耳鼻喉科:听力、嗅觉、外耳、耳道、鼓膜、外鼻、鼻腔、悬雍垂、扁桃体、咽后壁的检查。
(五)口腔科:牙齿、口腔粘膜、唇腭检查。
(六)眼科:裸眼视力、矫正视力、矫正度数、色觉及眼病的检查。
(七)检验科:丙氨酸氨基转移酶(ALT)
(八)放射科:胸部X射线检查(有条件的机构可用胸部X射线摄影或数字化摄影替代胸部荧光透视检查)。
1、体检当天不要吃早饭,可饮少量水,前一天晚饭宜进清淡食物,以免影响肝功能检验结果。下午体检的考生,早晨9:00以后开始禁食。
2、体检前应避免做剧烈运动,以免影响血压测量等体检结果。
3、体检前学生须洗澡更衣,不带饰物和贵重物品,不穿带金属钩的胸罩和带金属扣、亮片、金属拉链的衣服。
4、学生应如实反映既往病史,不得隐瞒。如需更改既往病史,需家长到主检室填写“病史修改授权书”。不得擅自涂改、更换或遗失体检表,如出现涂改影响录取,责任自负。
5、体检时要检查裸眼视力,凡有眼镜的同学请带上眼镜和验光单;配带隐形眼镜的同学,请在检查前取下,否则须重新检查。不要临时点眼药水。
6、佩戴助听器或义眼者应向体检医生讲明,以免影响检查结果。
7、进行DR检查时,学生应听从指挥,认真配合,按照有关要求穿戴防护用具。
8、因故未能参加体检或复查者,需空腹在校医的组织下,按规定时间来保健所检查。
9、学生对体检结果有疑问或特殊要求首先与校医联系。
10、考生要按照学校的安排在规定时间到所在区中小学卫生保健所进行体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