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事理说明文与事物说明文的说明对象不同。事理说明文的说明对象是某种事理,事物说明文的说明对象是某种具体的事物。
2、事理说明文与事物说明文的写作目的不同。事理说明文主要是为了说明事物的因果关系或者是介绍某种道理;而事物说明文的写作目的是为了让读者了解说明对象的特征。
3、事理说明文与事物说明文的写作方法不同。事理说明文主要是以回答“为什么”为主,在写作时首要遵循的顺序是逻辑顺序;而事物说明文通常是以时间、空间或逻辑顺序来对事物进行说明。
事理说明文与事物说明文也有相同之处。
一是在写这两种文章的时候都必须先要了解想要说明的事物或者事理。
二是它们可用的说明方法类似,比如下定义、打比方、举例子等。
三是在写作时必须理清自己的思路,安排好逻辑,想好合适的写作顺序。
1、这类文章以说明为主要表达方式,以解说事物、阐明事理为主要目的。
2、同时使人获得菜种知识。说明文语言的特点同说明文本身的特点是密切相关的。
3、说明文语言简明准确,通俗易懂,清楚明白,条理分明。说明即解说,它既是手段,也是目的。
4、说明文的语言既不同于记叙文语言,也不同于议论文语言;既不是为了感动人,也不是为了说服人,而是为了使人明白,获得知识。语言富有知识性、趣味性,这是说明文语言的一大特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