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科:测量血压,发育状况,心、肺、肝、脾器官及神经系统的物理检查。
外科:测量身高、体重,皮肤、浅表淋巴结、头颈部、胸廓、腹壁、脊柱、四肢关节及姿势步态的检查。
耳鼻喉科:听力、嗅觉、外耳、耳道、鼓膜、外鼻、鼻腔、悬雍垂、扁桃体、咽后壁的检查。
口腔科:牙齿、口腔粘膜、唇腭检查。眼科:裸眼视力、矫正视力、矫正度数、色觉及眼病的检查。
检验科:丙氨酸氨基转移酶(ALT)。
放射科:胸部X射线检查(有条件的机构可用胸部X射线摄影或数字化摄影替代胸部荧光透视检查)。
体检结果限制报名的专业,有些体检结果不合格或者有某项身体疾病,对所报考的学校会有所限制,比如色盲色弱。
1、学生应如实反映既往病史,不得隐瞒。如需更改既往病史,需家长到主检室填写“病史修改授权书”。不得擅自涂改、更换或遗失体检表,如出现涂改影响录取,责任自负。
2、体检时要检查裸眼视力,凡有眼镜的同学请带上眼镜和验光单;配带隐形眼镜的同学,请在检查前取下,否则须重新检查。不要临时点眼药水。
3、佩戴助听器或义眼者应向体检医生讲明,以免影响检查结果。
4、进行DR检查时,学生应听从指挥,认真配合,按照有关要求穿戴防护用具。
5、因故未能参加体检或复查者,需空腹在校医的组织下,按规定时间来保健所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