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示范性普通高中招生文化成绩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如下:
市直、北湖区、苏仙区:810分
永兴县:711分
宜章县:709分
桂阳县:707分
安仁县:705分
汝城县:704分
临武县:695分
资兴市:690分
嘉禾县:655分
桂东县:640分
一般来说最低控制线是各学校根据自身的投档人数和计划招生人数而确定的最低录取分数线,各校的投档人数是根据各校在本省录取人数的1.2倍投档,投档以后学校招生办从这1.2倍中以分数和志愿为主参考学生档案中的其它信息,按计划内人数录取,其录取的学生中最低分就是录取分数线线也就是该校中考最低控制线。
除了学校以外还有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这是根据各批次招生学校的报考人数和招生计划及考生的学业成绩水平,按一定比例划定的各批次投档录取的最低成绩要求。
当考生成绩达到或超过某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时,才有资格参与该批次招生学校的投录取,但考生最终能否被某所学校录取,还要看考生的志愿填报情况和学业成绩的相对水平。
要知道的是学校录取最低分数是在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上,按照投档规则对填报某招生学校的全体考生根据志愿顺序、学业成绩高低完成投档后产生的最低录取分数。也就是说学校录取最低分数是学校在某批次投档录取完成后产生的,是投档录取的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