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成龙,字北溟,号于山,山西永宁州人。清初名臣、循吏。清顺治十八年,于成龙被任命为罗城县知县,在任上明确保甲制度,百姓安居乐业,全力耕作土地。
康熙六年,于成龙升任四川合州知州。后迁任湖广黄州府的同知和知府,历任代理武昌知府,福建按察使,布政使、巡抚和总督等职。康熙二十年入京觐见,升任江南江西总督。
康熙二十三年,朝廷命令于成龙兼管江苏、安徽两地巡抚的政事,不久便在任上去世。被康熙帝追赠为太子太保,赐谥“清端”。有《于清端政书》八卷等著作传世。于成龙在二十余年的宦海生涯中,三次被举“卓异”,以卓著的政绩和廉洁刻苦的一生,深得百姓爱戴,被康熙帝赞誉为“清官第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