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中毕业后,辍学一年,还可以继续上学。
一、如果辍学之后学校还保留学籍的情况下可以向学校申请,继续回原来的学校读书;
二、如果辍学之后没有保留学籍的话,可以给当地的教育局打电话,说明义务教育的孩子想上学,就可以安排相关的学校入学了。
三、我国目前的义务教育是9年,如果是在这个期间辍学的,可以像学校或者教育部进行申请再次入学,届时可以回到原来的学校或者是安排在别的学校进行学习,如果不在义务教育范围内可以根据所在地的教育制度情况还有个人的学习成绩以及家庭支持情况进行复读。
四、如果是初中辍学,没有初中毕业证,则可以从初中学校开始上学,如果是高中辍学,拥有初中毕业证,没有高中毕业证,则需要从高中学校开始学习,高中三年学完以后就可以报考大学了。
五、在电子学籍系统中建有档案的流失学生,重返学校继续学习时,均应按复学情况进行处理,无需再为其建立新的电子档案。由需复学的学生或其法定监护人向原就读学校提出复学申请,学校同意后,将该生电子档案中对学籍变动提交申请,审批部门审核后自动生效。复学后到其他学校就读的,按前述转学规定进行处理。
通常可以保一年到两年。
依照学生申请休学或者学校认为应当休学者,由学校批准,可以休学。休学次数和期限由学校规定。休学学生应当办理休学手续离校,学校保留其学籍。学生休学期间,不享受在校学习学生待遇。学生休学期满,应当于学期开学前向学校提出复学申请,经学校复查合格,方可复学。 学籍一般保留1年。
但需要注意的是:通常情况下,符合《学分制学籍管理规定》中有关退学规定和主动退学的将被注销学籍。注销学籍将由教务处学籍管理部门办理,并根据要求上报教育厅备案和更新电子注册信息。凡是被注销学籍并已上报教育厅备案和更新电子注册信息的将无法再恢复。